最近开始运行的上海网络社会征信网曝光了首批80名网民的违法行为。网络“曝光台”由上海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协会操作,公安机关为其提供一部分确凿的违法信息,协会选择小部分违法行为进行曝光。(相关报道见昨日本报04版)
可以说,国人对隐私的敏感程度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强烈过,因此,“挟隐私强迫公民诚信”进入了舆论视线。在权力者看来,网络“曝光台”有着无懈可击的正当性和合理性,“主要是从网民自我教育的角度着想,并不是为了处罚某个人或者别的什么。”
在笔者看来,这种正当性是一种自说自话,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尴尬。
“曝光台”之所以被认为是“道德公审”,在于这种做法完全忽视了公民隐私权利的价值和意义。曝光的做法印证了当下社会对待隐私的两大弊端,一是隐私权制度上的不完善。二是执法人员隐私权保护意识的淡漠。当涉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,公民隐私权在很多情况下都难以得到保护或处于尴尬的境地。
隐私不是道德问题,而是权利问题,是与法治和社会文明密切相关的课题。因此,追问“曝光台”的“道德公审”是一道社会题。